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“人才强校”战略,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力度,根据《信阳师范学院“南湖学者奖励计划”青年项目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信院字〔2015〕133号)(以下简称“实施办法”)文件精神,学校将开展2018年度“南湖学者奖励计划”青年项目人选遴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遴选条件
1.截至2018年1月1日,年龄在45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工作在教学、科研一线的教师或科研人员。
2.A类青年项目候选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B类青年项目候选人须具有博士学位。
3.专业基础理论扎实,业务素质过硬,及时更新教学内容,积极改进教学方法,圆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,教学效果优良(专职科研人员此项不做要求)。
4.科研业绩方面,A类青年项目候选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两项业绩,B类青年项目候选人须具备两项业绩中的一项:
(1)主持承担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;
(2)近三年(2014年9月1日至今)在我校规定的D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。
主持承担国家级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,可不受学位、职称的限制,参照遴选条件进行申报。
以上所涉及的“论文”均指期刊论文,理工类专业要求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,人文社科类专业要求为独著或第一作者。其中论文所涉及的第一作者限文章的第一完成人(论文署名第一),通讯作者(所指导的研究生为论文第一作者)限文章通讯作者中署名第一。所涉及的论文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均是我校教职工,则该论文归入第一作者名下。论文期刊等级的认定以《信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信院字〔2014〕28号)之附件三(最新版)中的规定为准。
二、遴选程序
1.个人申报。符合申报条件者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申报材料。
2.教学单位推荐。各教学单位在个人申报基础上,按照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,对申报人员思想道德素质、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初步考核,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候选人。
3.学校评审。学校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议,对候选人的业绩进行综合评审,确定拟资助人员名单。
4.人选公示。评审通过的人选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。
5.人选确定。异议期满,公示结果上报校长办公会,审定入选青年项目的最终人选。
三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1.《信阳师范学院“南湖学者奖励计划”青年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1)纸质版一式3份,电子版发送至rschszk@126.com。
2.《申请人信息登记一览表》(附件3-6)纸质版一份,电子版发送至rschszk@126.com。
3.候选人支撑材料(模板见附件2)1份,装订成册。支撑材料包括:
①候选人身份证、学历(学位)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,海外学历、学位应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认证报告;
②推荐表中列举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或结项证书的复印件;
③推荐表中列举的发表在我校规定的D级以上期刊的代表性论文的刊载杂志封面、目录及论文首页的复印件,论文被SCI、EI、SSCI、CSSCI等收录的,应提供收录证明复印件。
提交材料时需携带上述复印件对应的原件以供查验(科研成果已经在科研部门登记,在成果查询系统能够查询的可不带原件)。
四、材料受理安排
2017年12月12日上午:马克思主义学院、法学与社会学院、文学院、数学与统计学院、物理电子工程学院;
2017年12月12日下午:化学化工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生命科学学院、地理科学学院、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;
2017年12月13日上午: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、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、商学院、体育学院、教育科学学院;
2017年12月13日下午:美术与设计学院、音乐与舞蹈学院、历史文化学院、传媒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;
2017年12月14日上午:大学外语部、网络与信息与计算机中心、建筑节能材料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等单位。
联系人:高彦伟;联系电话:6391752;电子邮箱:rschszk@126.com;报送地点:综合办公楼431办公室。
附件:1.《申请书》
人事处
2017年1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