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习成绩鉴定表填写规范
装档的实习成绩鉴定表一式两份、双面印制,师范类专业为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,非师范类专业为专业实习成绩鉴定表。使用教务处统一规范的表格,学院留存一份,装入学生档案一份。成绩分为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。各学院应严格要求学生认真、如实、工整地用黑色水笔完整填写,杜绝出现彩笔填写、内容涂改、表格污损、字迹潦草、随意打分、前后矛盾等不符合档案规范的现象。
例如:实习内容一栏不能留有空白;个人总结一栏可让学生先拟草稿再工整填写,要求内容充实、自评得体、总结全面;实习成绩一栏要根据学生实习实际表现如实填写(不得由学生个人随意填写成绩,成绩是否优秀应和学校文件公布的名单一致);指导教师意见一栏应字迹清楚、评价适当;实习成绩、落款日期要前后对照。学院盖章位置要正确,印章不能颠倒或重叠。
请各学院逐个认真审核学生的实习成绩鉴定表,所在学院审定汇总后,及时统一到教务处认定盖章。
格式、内容或给分不规范的成绩鉴定表不予认定。